法律问答

以有限责任公司给其他企业做银行贷款担保,后期企业无能力还款,公司因经营不善也无力承担担保责任,银行诉至法院,现在公司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进行破产清算。营业执照被吊销 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除公司以外的个人财产是否会受影响?包括信用卡,储蓄卡等银行卡是否会被冻结?是否会影响后期买房?买车? 如果将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是否可以申请将法定代表人从黑名单中撤销? 如果公司的公章,以及相关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以及遗失,这破产清算还能进行吗?如果无法清算,那这个公司是否就终身存在? 如果该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的,并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实际操作的是另一股东,那是否可以申请将该股东列入黑名单,将法定代表人从黑名单中清除? 关键是想了解清除,在这担保责任中,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是否会被冻结?包括银行卡内资金?

监视居住
2019-04-29 22:1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一旦经过正式登记并成为一个公司或企业出资人或股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论是否实际出资,是否参与经营或者是否分享利润,因此是否出任公司挂名股东应当谨慎。
  • 不是公司让你挂名,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
    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
    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的卡里面了,然后你的卡再把钱打入公司的账户,这不就是你出资了吗。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让你代持的股东也说不清楚往你卡里打钱的性质,而你又希望自己是股东,那就很难说清楚你是不是股东了。这要综合情况来看了。公司法有个专门的案由叫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各种情况多了去了,你提供的情况太少,不好做结论性回答。
    你可以将情况说清楚一些,给我私信,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
    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