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大拇指肌腱断裂,做手术到现在两个半月了,现在活动功能受限,向后翘不起来!已是工伤认定,如果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话能否评上等级?如评不上又该怎么办?很担心!

2019-04-30 00:27: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具体在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其内容如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 提出申请。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 进行审查: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 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4、 鉴定结论
  • 如果确认是工伤,工伤评残,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费用,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工伤投保情况、鉴定的次数不同,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实际承担。:
      
    1.初次鉴定的费用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司法鉴定和按人身损害赔偿,是不合法的,iward人身损害鉴定标准远比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严格,且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工伤无过错赔偿),严重侵害工伤职工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