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租租凭合同没有写明出租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涉及的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承租方不同意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违约终止吗?如果违约出租方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2019-04-30 06:5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终止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 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 《合同法》关于租赁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关于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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