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非婚生子。男方有家庭。小孩没有出生证明。我该怎么给小孩上户口?

2019-04-30 07:0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3、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
    (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5〕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1、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利进行户口登记的。
    2、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条件:
    ① 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一胎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及时补办结婚登记,第二胎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第三胎甚至更多的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比前两项的社会抚养费要更多。
    注意,社会抚养费是一次性费用,缴纳之后不需因地区的改变而再次缴纳。但是,所谓的一次性缴纳针对的是同一个人,而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会认定为重复缴费。
    ② 准备好上户口所需相关材料。
    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子女的父母需要准备双方的书面申请、户口簿、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落在女方的户口,也可以选择落在男方的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