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的行政赔偿程序:赔偿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依法受理,及时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并及时向其支付赔偿;如果不予赔偿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