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为贸易公司,卖货给我公司的上家贸易公司涉嫌诈骗,将诈骗的货物卖给我公司,该货物经由我公司卖出已有大半年,我公司并不知情,如今才听说该货为诈骗所得,请问我公司要负责任吗?卖货给我公司时我们查了他们证照齐全的,且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的。

2018-08-03 15:2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票系统操作:
      网络开票操作视频: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市国税局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企业客户端)培训视频.rar
      
    (一)、首次登录—注册授权
      启动网络开票系统,显示注册授权窗口,网络设置,主要是设置网络发票的服务器地址及端口,新的网络开票软件中已经存在的,不须重新设置。在注册授权窗口正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纳税人为一户一机用户,只需设置主机,主机号默认为0。如果为一户多机用户,设置完主机后,还需要设置分机号码,若注册成功,显示网络开票系统登录界面。
      
    (二)系统登录
      系统启动后,用户需输入开票员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初次登录使用的账号为纳税人识别号,密码为“123456”,首次登录成功后,系统提示用户修改管理员默认密码。
      
    (三)系统维护:
      
    1、用户管理:网络开票系统提供两种权限类型的用户,分别为开票管理员和开票员。
      
    2、网络设置:用于设置访问税务机关服务器的设置,只有当税务机关服务器地址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设置上述参数,输入要设置的相应税局端的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
      
    3、数据备份/恢复:为保证企业网络开票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止系统数据丢失,系统提供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保证企业正常开票。建议企业定期做数据备份,以免数据丢失。
      
    (四)基础资料:
      该功能菜单共有四个子菜单,分别为“客户资料”、“货物(应税劳务)资料”、“本单位信息”、“本单位银行资料”。基础资料在开具发票时方便选择使用,添加的客户、货物、银行信息资料只保存在本地,不会上传到税务局端系统。
      
    (五)发票:
      该功能菜单为开票核心功能,提供发票开具、发票库存、票源下载、发票查询、发票缴销管理(主机及单机)、受票方查询等功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后购入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可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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