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被五个人打了,一个是主犯四个人是从犯,导致我轻伤二级!现在警方立案刑事了,只捉住主犯一个人,四个人从犯未抓住可是这过去8,9月了,可是警方还不给予处理!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4-30 10:0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节受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二节立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轻伤是刑事案件,要看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获得受害人谅解是很重要的表现之一。  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 1、多人共同实施了故意或随意伤害他人行为,导致受害人轻伤,即便不是主犯应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并非主犯,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其书面谅解,主动投案自首,举报同案犯,向司法机关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司法机关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于处罚的判决。如果从犯被判刑,在量刑上会适当轻于主犯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打人者作为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5、即便受害人的伤情够不上伤残,但是如果位置较为特殊,例如,在脸上留下难以祛除的瘢痕,可以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8条、9条、10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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