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要约的撤回,什么样的要约撤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1-11 11: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的撤回是指邀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撤回一个已发出的要约,可以向接收要约的相对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但是该通知必须与要约一同到达相对人或者在要约之前到达相对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相对人的,不能再撤回该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