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通过公证处订立遗嘱

立遗嘱
2023-01-11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公证处立遗嘱,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民法典》规定公民订立公证遗嘱,应当财产携带财产证明以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并不一定要公证,只要符合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就是有效力的。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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