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怎么处理?

专利
2023-01-11 13: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复查,待做出决定后,应当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撤回驳回专利申请有以下条件:
    1、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可以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