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母娘被人用砖头砸头部,现在是脑震荡加上面部轻微骨裂,加上面部大概三厘米的伤口,请问构成轻伤害吗?

其它
2019-04-30 13:2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害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躲不是办法,也躲不过去,通缉了就要终身追究,建议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 一、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二、《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是最轻的一种。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伤,属于民事范畴,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具体的认定,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司法医学作出鉴定意见,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故意伤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脑震荡常定义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性功能障碍”。
    一般是在头部受到轻度暴力的打击后,产生的短暂意识丧失,随即清醒,可有近事遗忘,神经系统病理解剖无明显变化,无器质性损害,它所表现出的一过性神经功能改变,可能与脑组织受暴力打击后引起的病理生理变化有关,但是在一些因脑震荡死亡的病例和拳击手反复受到脑部撞击后发生慢性脑萎缩甚至一些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拳王阿里)。
      
    二、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脑震荡一般属于轻微伤
      
    5.
    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即脑震荡)。
      b)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 脊梁骨单纯性的骨裂,不构成轻伤,只是轻微伤。  如果有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情形之一的,则构成轻伤无疑。  构成轻伤者,行为人就要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2.4轻伤二级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5.
    2.5轻微伤  (g)鼻骨骨折;鼻出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