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孩子他爸分开有三年了,我们没有结婚证,小孩这几年一直放在我妈那边帮忙带,他什么都不管,也不给生活费,我该怎么办?孩子归谁抚养,我可以起诉他吗?

2019-04-30 13:2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生育政策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缴纳额外的费用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才可以上户口,真正享有婚姻法上规定的和其他子女同等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安排生第二胎。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生育政策的孩子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并且其管理方法有国务院和各地方制定规则。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一般双方想分开就可以分开。所以不需要对对方进行相应的所谓的离婚赔偿。但是如果就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了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相应的财产分割的判决。
  • 解答如下: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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