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由于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允许,于是我请假到期没有继续返校上班,也递交了辞职申请,三个月后单位告知开除公职通知,请问这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我该如何维护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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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酒后开车肇事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
1、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2、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证或者开除公职;
3、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
4、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
5、不得入伍;
6、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7、影响就业,已经就业将面临失业;
8、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9、面临经济惩罚;
10、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
11、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被外国使领馆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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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与辞职的区别:
1、离职的原因不同。开除是因为严重违法或严重错误而离职。辞职可以不因任何理由辞职。
2、离职的待遇不同。开除离职没有任何补偿。辞职离职有工龄补偿。
3、做出离职决定的主体不同。开除离职,做出决定的主体是单位。辞职离职,做出决定的主体是劳动者自己。
4、离职的时间不同。开除决定做出后,对劳动者限期离职。辞职离职,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不能立即离职。
5、离职的性质不同。开除是强制离职。辞职是自愿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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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伤期间,单位无理由开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
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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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提出离职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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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