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单位法人是不是特别法人?

2023-01-12 20:54: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事业单位是法人组织。但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存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担保人,因为这样会损害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八十八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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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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