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母是离婚的,我的户口是跟随妈妈的居民,户口是爸妈没离婚时就跟着妈妈了,现在爸爸要拆迁,村里说我也可以享受一套,但是要经过爸爸同意,但爸爸后来娶了一个老婆,又生了一个女儿,户口上的假象是独生子女,为了独生子女可以多一套,就去打独生子女证明。就不同意把我放进户头,我想咨询的是他这样是否可以打独生子女的证明,他是否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多一套的政策,离婚时法院并没有明确把我判给谁,就是说女儿他不要养什么的,

离婚
2019-04-30 14:2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夫妻在离婚时如何对子女的归属尽心确定,但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约定。如果不能够约定的,可以由双方进行起诉,然后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依照相应的原则进行判决。
  • 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离婚的要件是感情却已破裂
    如果一方已另一方出轨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
    调解不成,法院会判决离婚
    出轨一方属于对婚姻破裂有过错一方,因此,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会对未出轨一方适当多分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一般原则是
    照顾女方、照顾弱势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未出轨一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要求出轨一方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