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男,湖北京山人。06年和老婆(武汉豹澥人)结婚,有一女。老婆和女儿的户口都在武汉。婚后家庭比较困难,外出打工一年回来出资(没留底),老婆爸妈帮忙在他们家隔壁帮我建了一栋房子。08年房子拆迁了,分得80平房子一套(说是按户头分的,老婆和小孩每人40平)和8万多现金。去年拿到钥匙了,可房产证没有。现在房子装修好了,老婆要求离婚。我想问财产会怎么分割,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小孩的归属会怎么判?小孩一直是我爸妈带大的,我想要小孩。

离婚
2018-08-03 16:2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救房屋财产进行协议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诉讼判决,依照上述原则对夫妻双方的房屋等财产进行分割,兼顾子女抚养、双方有无过错以及女方利益等条件。
  •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