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自己有过错经常受到老公的恐吓威胁,然后又下狠手的算是家暴吗

2019-04-30 16:0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暴力强拆。首先,让他们出示动迁的资料和手续,如果他们不出示,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次,对于他们的暴力强拆行为,搜集和保存证据。看你叙述,对于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不满意,那就不要签征收拆迁协议
    努力去协商适合你的拆迁补偿方式,如果协商不成,诉讼维权。我们是专业做拆迁安置方面的律师,有大量类似的成功案例,你可以关注下。详情咨询,欢迎来电,我们可以给您提供更多的指导和服务。
  •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暴的区分: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服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因实施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一般法院都会准予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起诉书。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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