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伤私了解决。自首会好吗?自首了被抓拘留所会不会就出不来了?还会坐牢吗??

刑事辩护
2019-04-30 18:5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鉴定结果确定为“轻伤害”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你老公赔偿。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等级情况下的伤残补助费和精神损失等。从您陈述的情形看,如果不构成伤残等级,七万元是有些多。但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调解协商解决,可以超过依法可能判决的数额。
    对被害人已作出赔偿是刑事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另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总之,如果赔偿部分处理好,取得被害人谅解,被认定为自首,可以判处缓刑。
  • 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三、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四、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五、羁押期间不同。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 鉴定是有标准的,如果伤口达到轻伤标准的厘米,缝了十多针符合轻伤标准,没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90年4月20日 法司发[1990]6号)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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