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前夫在婚烟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私下借钱,向借款人提供了我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并还代替本人签了借款协议,现在前夫没归还借款,借款人对我和前夫进行了起诉,请问象这样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借款人要求我参加调解,否则他申请法院强判?我觉得象这种承担不应由我承担。8月份法院就要开庭,我该怎么处理?我还有一个才3岁大的小孩需要抚养,无房无车。还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忙回复!非常感谢! 您好!<p><p><p><p>前夫在婚烟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私下借钱,向借款人提供了我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并还代替本人签了借款协议,现在前夫没归还借款,借款人对我和前夫进行了起诉,请问象这样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借款人要求我参加调解,否则他申请法院强判?我觉得象这种承担不应由我承担。8月份法院就要开庭,我该怎么处理?我还有一个才3岁大的小孩需要抚养,无房无车。还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忙回复!非常感谢!

离婚
2018-08-03 16: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你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关于离婚,为你提供如下建议: 第一,离婚的方式。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能够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无法证明双方办过结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先办结婚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建议你向律师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关于财产分割的,建议你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也包括对方有过错,比如你描述的,对方有家暴,如报警记录回执、医院诊断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