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2010年迁入妻子家中,与妻子和孩子(1个)单独一个户口本,老两口单独一个户口本,小舅子一家单独一个户口本(1个孩子),大姑子几年前结婚已迁入男方家中(因男方家拆迁)。现旧村改造以拆迁完,按拆迁政策分的5套房,老两口一套;我和妻子一套,孩子一套,小舅子家与我家相同也是两套房,大姑子因户口已迁出没有分到。现在大姑子来争房,老两口要把我家两套房中的其中一套给他大闺女,我想问一下,他这样做从法律上行的通吗?注:拆迁政策是一代人一套房,拆迁协议与合同都是老爷子签的因为他是老房子的产权人。当初拆迁分房抓阄时各抓各的,老两口抓一套,小舅子抓两套,我媳妇抓两套。根据拆迁政策我家的两套房40万元,我家还需补上15万元现金,但15万元现金已从总的拆迁款中扣除。根据拆迁政策我、妻子、孩子、每人补助5万元,独生子女证补助5万元,我们一家子三个结婚证另行补助12万元(属拆迁政策困的难家庭),其他零碎补助1万元,所以我认为我家拆迁补助共计555512/31=25万元。(拆迁协议内容不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