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本单位工作6年多了,从2012年6月至今,其中'只有2014年6月-2016年6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买了五险,如果单位现在辞退我,我该怎样提出 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01 00:03: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登记,自用工之日起缴纳。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订立,也可以在用工之后订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缴费责任按劳动关系建立之日确定。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1、被公司辞退拒绝赔偿需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据,工资收入证据,仲裁申请书等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第
    一、经济补偿金部分  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其原因劳动法苑网曾经专文叙述,需要了解者可以点击查看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工作是什么关系?。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叙述中可得知,他在该单位共工作了2年10个月,如果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应该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的话l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第
    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因疾病辞退职工该怎么做  
    1、因疾病辞退职工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患病职工的劳动合同,应提前3O日通知。如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赔偿1个月工资。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享受的医疗期也是试用期内的,所以医疗期满时,时间虽然已超过试用期,若本人身体仍不符合录用条件,须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应按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按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等规定办理。  
    2、因疾病辞退职工保存合法证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即由用人单位证明患病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上班工作”,如果单位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  因此,用人单位在管理中应注意细节,应将患病职工的治疗进程建档跟踪,患病职工本人要求继续请假的申请书及有效医生病假证明等书面材料,用人单位要妥善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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