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4年物业费没交(包含18年的),现在办产权证,物业让我补交物业费7872,另交滞纳金7872,合理吗?

2019-05-01 00:5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物业服务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内容如下,我国《合同法》确定的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原则。《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但我国同时又采纳了对违约金条款予以干涉的原则,其目的就是使违约金以赔偿为主,兼具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何判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何予以“适当减少”,法律均未进一步明确。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人民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进行平衡。
    鉴于上述分析,对于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但是当出现“天价”违约金或者过低的违约金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调整。
  • 我们都应当清楚,物业与业主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物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业主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如果物业没有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就构成违约,业主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权拒绝相应的物业费支付。但是业主对物业的违约事实有举证证明的义务
  • 买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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