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2月通过律师起诉了单位,仲裁和一审都判单位给补缴各项社会保险,但到了二审以各种理由被驳回诉讼请求,改判成了单位不给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判决书是2016年10月20号,我是2016年的12月7号拿到的判决书。请问一下我还可以再通过法律途经让单位给我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并要求单位给我办理转移手续吗?把社保账户由单位转成个人。

仲裁
2019-05-01 05:1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外省转移(B省转A省)保险的经办流程是:
      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A省户籍)到A省现参保单位→A省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A省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有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有的是盖个帐号信息戳,有的是介绍信,反正就是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外地社保往北京这个帐号寄钱。
    注意:一般来说,需加盖社保公章)
      个人:交A省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在B省原参保单位→B省原参保单位:执A省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B省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材料:社保减少表、A省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B省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A省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B省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A省现参保单位→A省现参保单位。
  • 社会保险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
  • 办理社保需提供的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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