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可以剥夺遗产吗,遗嘱能否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
2023-01-17 14:0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能剥夺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遗嘱不可以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继承人的继承权只会因某些原因丧失,个人是无法剥夺的。不过遗嘱可以指定不让谁继承自己的遗产,或者遗产给某一人或某些人、组织、国家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嘱一般不可以剥夺继承权,但是可以在定立遗嘱时将遗产指定不给谁继承;而且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