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酒与人打架,对面四个,我们两个人。我们这边轻伤二级,对面人跑掉了。只有对面的一个人朋友来承担,但是医药费他这个朋友承担不了。我能否起诉他的朋友。他也不肯说她的朋友在哪里。不肯指认。。

2019-05-01 08:2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知道对方是否被打成轻伤还是重伤,哪个部位,造成几级伤残,如果情况较轻,社会影响不太恶劣,综合各种条件,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1、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2、已满十四周岁的对暴力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只要监护人能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争取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故意伤人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