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成立
2023-01-18 20: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如下:
    1、登记前,原企业已经注销登记;
    2、报纸刊登新设合并公告;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前债务已清偿;
    5、已签订合并协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有:
    1、企业签订合并协议,被合并方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合并方带合并协议等材料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登记通过的,领取《企业注销通知书》和新办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
    1、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企业对清偿债务提供相应担保;
    4、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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