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句话的司法解释

拆迁补偿
2019-05-01 10:5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谓的产权调换就是征收人提供安置房,或在拆迁原地建安置房用于被征收户的安置,这就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时按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并约定被征收户不领取征收补偿的补偿款,等安置房屋建成安置时结算并互找差价。这种补偿方式优点是:一般来讲安置的房屋价格略低于市场同区位商品房价格,且有可能还住在原地满足居住习惯。
    缺点是:在原地安置的一般都是期房,建设周期较长,缺少货币补偿可以灵活选房优势及选择新的满意的居住环境和改善原有难改变的邻里关系。
  • 房屋产权调换的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房屋产权调换需注意事项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
    2、原地还房;
    3、产权调换协议;
    4、征收补偿款是否要纳税;
    5、房屋产权调换的地段选择;
    6、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值的确定;
    7、产权调换房屋的质量问题;
    8、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的义务;
    9、能不能坚持要求进行房屋产权调换。
  • 关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