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中举证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2023-01-20 10: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包括:取证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收集、获取证据应当遵循的程序、方法和条件;证明规则,为行政诉讼提供证据;补充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补充证据;质证规则;认证规则。行政诉讼中,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和法律、法规。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能单独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行政案件具有行政纠纷的全部属性(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私人当事人之间因行政活动产生的纠纷)。与行政纠纷相比,它只增加了一个程序,即国家司法机关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有被采纳的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要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以针对证据对对方发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
    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 被告的举证期限为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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