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条件

结婚
2023-01-20 15: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销婚姻;
    2、民政局初审后,受理该申请;
    3、审查是否属于可撤销情形;
    4、符合撤销条件,七日内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撤销决定,并公告撤销决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撤销结婚证的条件是: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撤销婚姻登记办理程序是什么:
    1、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
    4、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拟写撤销婚姻决定报民政局批准,并将撤销婚姻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应先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并签名。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