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申报中,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01-21 08:3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企业清算要申报债权的话,按照清算组要求提供
  •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以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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