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动产证怎样办理

房屋产权
2023-01-21 10: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交房后将房屋产权等资料报送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
    2、房管部门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3、购房者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4、不动产权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房屋信息;
    5、准备相关材料;
    6、携带房屋管理部门的领取证书通知书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不动产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需要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证的具体办理流程:初始登记;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拿测绘图;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提交申请材料;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
    领取房屋产权证时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