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之前结婚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再婚我老公是头婚可以办理准生证?还有办理准生证是不是就知道我以前生了一个孩子呀

2019-05-01 15:0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如何办理准生证?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
    (二)具体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所需准备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
    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三)建议:
    1、准生证早办早省事,备孕时就可以开始办理;
    2、准备好文件袋保管:办证材料很多,用文件袋保管,携带齐全;

  • 二、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
    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请看如下说明:
    (一)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声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二) 伉俪双人照一张;
    (三) 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团身子骨儿检查查核对于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四) 成婚证;
    (五) 两边户口薄;
    (六) 妇孺的身体健康;
    (七) 乡(镇)、街道服务处一孩生养证报批小组核实际证明实、证件后,切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养证》;
    (八) 《生养二孩声请表》填写好后交男性以及女孩两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计生办审查核定,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地契元逐级刊在报纸上报批;(必需钢笔填写);
    (九) 代孕有身5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发给《二孩生养证》;领证须出具的证实质料如次(原件以及拷贝件各一套):两边身份证及户口簿、成婚证、孕检证实(未领取《生养二孩声请表》前不克不及代孕有身);二婚匹俦带仳离证或者仳离讯断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子带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判定小组判定表;独生子女方庭小孩灭亡的带灭亡证实以及派出所证实;无子女,依法抱养1个孩子的带成套抱养证实,代孕有身5个月后,领《儿孩生养证》时须带人口生育证明;
    (十) 声请人携以下证实、证件,报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报批;
    (十一)伉俪两边地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在《生养一孩声请表》上签订理论并加计生办公章;
    综上只是对再婚准生证的简单概括说明,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夫妻想要自己的孩子,建议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因为根据具体妇孺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您解决疑问。
  • 离婚后原配偶再婚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但存在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而抚养权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哺乳期内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所以,再婚不是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不利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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