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名称权的法律体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规定,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