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怎么认定

不正当竞争
2023-01-21 14: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企业名称维权的方法: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第二十二条规定,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一条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第二十二条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体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规定,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