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我由北向南行驶到离丁字路口15米处看见由西向北左转弯行大货车,我就按喇叭点刹车,大货车在路口停住,我继续行驶到路中间从大货车南边儿出来一辆摩托车,我就紧急向左打方向盘,点刹车,摩托车撞到车的右前方车轱辘上,摩托车前轱辘飞出到汽车前方,我的车正前方撞上飞出的摩托车前车轱辘上停住,对方倒地,我下车打120和110,(到医院检查对方右方大腿骨折)这个我用付主要责任吗

2019-05-01 15:3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摩托车出事故负责方是谁,可以参考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5、学习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时违章肇事,其教练员应当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 医疗事故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由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 在员工负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能被认定工伤,这个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
    1、需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需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2、需要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来看,因为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与划分的责任有关,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认定,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是法定工伤认定的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