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看看原告过度医疗。我想看看原告过度医疗。我想看看原告过度医疗的鉴定以及如何鉴定

保险赔偿
2023-01-21 20: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如下: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过度医疗是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
    遇到以上情况患者本人因过度医疗问题可以起诉医院,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费用。
    对于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划分,法院一般遵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法院会审核患者方提供的伤病情报告、就医结算票据等等。所以患者住院后要及时打印病历和各项报告单发票,收集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法律分析:医院过度治疗的判定如下:
    1.在客观行为方面,对于是否属于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等行为的问题,要结合所在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能力来考虑,在实践中发生医疗诊断不一致,患者怀疑医院方面医疗欺诈时,可以采取类似于司法鉴定的形式。
    2.在主观方面,是否是以取得患者财产利益为目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