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离婚女人,在网上认识一男人,他开始是骗我他是离了婚的,我就和他同居,后来发现他没离婚,可我已怀孕了,男人不管了,我可以报案吗?男人算犯法吗?

离婚
2019-05-01 17:5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成年人之间的自愿同居,不违法。  
    2、成年人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一种民间共同生活关系,法律不认可这种身份关系,但也不干涉成年人的同居行为。  
    3、是否到达结婚年龄,是婚姻法律关系的实质要件。与是否同居关系没有关联性。  
    4、因同居致怀孕的,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如果对于因怀孕而导致的医疗费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情况下,费用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  婚姻法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而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婚外情如构成同居,可以。因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并且手中还握有相关证据,就想当然的认为这种情况法院当然会判决双方离婚,并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而对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夜情”、“婚外性行为”等,都不是当然的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一方举证证明对方存在着婚外情,在法官的视角里是看到了夫妻之间发生矛盾的原因,那这种原因是不是必然就导致夫妻的感情彻底破裂呢? 也未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