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与前夫离婚10年后,前夫带人晚间入室打人晕人后,把兜里的500元钱拿走,是否构成入室抢劫罪?认识的人入室不算入室抢劫吗?

刑事辩护
2018-08-06 10:3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入室抢劫,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第一,深夜入室如果没有获得房屋主人同意的,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入室者打伤房屋主人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果伤情鉴定报告给出的意见是伤情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房屋主人的伤势达不到轻伤标准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构成行政违法,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等处罚,同时被打的房屋主人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根据您的描述来看,房屋主人是软组织损伤,但是由于缺乏专门的医疗知识,我们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轻伤,医院的伤情报告中应该有所体现。如果医院的鉴定意见认为构成轻伤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否则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第四,房屋主人也与入室者进行了还击,并且使得入室者也受到伤害,那么房屋主人的还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因为对案件事实不甚了解,仅仅凭借您这些简要的描述,我们不能武断地进行判断。
  • 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标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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