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4岁归女方,我要求看孩子,女方要求我带上抚养费看,我说每月下旬打卡上,女方就说下旬来看,协议书上写明每月四次探视权的。现女方此种态度,我想要求变更抚养权,如何操作?女方现没工作,有精神病史,我获得抚养权概率多大?

离婚
2019-05-01 18:4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你们的当地生活标准来计算,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分期支付,直到孩子满18岁。
  •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一方想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