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2023-01-24 0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是:
    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行政诉讼的程序是起诉、受理、审理、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律规定,行政诉讼应当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1、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特定的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时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哪些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