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证到期多久可以补办?

土地纠纷
2023-01-24 11: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证到期应当提前续,可以提前一年续期。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如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该不超过30年;如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应对业主进行补偿,可以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的时间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土地使用证发放时间如下:初始登记的在60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登记的在15日内办理完毕。以上发放时间必须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