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男方起诉我离婚,要彩礼钱,我没同意法院判不离婚,3月后,女方起诉男方要离婚,会不会离婚啊,哦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离婚
2019-05-02 01:4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判离婚要先调解的原因如下:
      
    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2、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离婚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4、经调离婚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因此,在我国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这是因为法院希望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沟通、说服或者教育来唤醒离婚者对家庭的一种责任感或者眷恋感,更好的维护家庭的稳定。是一种从情感方面,道德方面对婚姻的补救。
  • 关于离婚后孩子如何抚养、彩礼是否退还,相关规定既有《婚姻法》的,也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的。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如果双方能协商,归哪一方都可以,另一方是否出抚养费也由双方决定。
    (2)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解决时,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好就可能判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但如果孩子较小(2周岁以下),原则上会判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年满10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关于彩礼: ;
    (1)如果双方没领结婚证,彩礼应当退还; ;
    (2)虽然领了结婚证,但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彩礼也应当退还。 ;
    (3)如果领了结婚证,也一起共同生活了,一般不退还。但如果男方举证证明因为给女方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彩礼。
  • 关于彩礼能否要回,因为这一争议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也认识不一,所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男方的彩礼是可以向女方要回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给付之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形,人民法院应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离婚为条件。鉴于此法律条文,其余按习俗给付之彩礼属于赠与,不支持退还的请求。但是在法律实验中对于结婚时间过短的,法院一般也要求适当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