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我做整形手术的医生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执业范围是外科 不是整形外科 是否可以告他违法超出执业范围行医 并且该医院没有给我开发票 我双眼皮修复手术失败 该如何要到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02 03:3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关非法行医,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因整形失败可以要求赔偿,这属于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整形失败属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医院关门也可以起诉该医院负责人,建议及时起诉。
  • 手术的失败并非都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违背科学治疗,根据医院提出的手术方案治疗的行为造成患者机能损害的,就是医疗事故。但医院提出的手术方案有科学依据,患者同意,只是患者治疗中出现的可能或不确定因素而造成失败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以对于手术失败是否是院方的责任,还需要进行医学认定,通过鉴定结果来确定责任承担。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将原医疗事故的一次性补偿制度正式确立为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但在具体的医疗事故处理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正确计算赔偿数额,由于目前未出台相关解释,以致出现医患双方乃至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因理解不一而发生分歧的情况。本文根据条例的起草背景和立法原意,结合《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就医疗事故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数额问题进行探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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