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4月份公司因技术管理人员不够,在外聘请我进工程项目上岗,公司并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交社保以及意外工伤保险,由项目负责人面试我后直接上岗,从开工到2014年12月份项目一直都没有给我支付工资,现在我去当地劳动局起诉项目,但项目负责人说我与项目劳动关系不清楚,劳动局回应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与项目的劳动关系,不给予我应拿的工资。我能拿回我百分百的工资吗?该如何争取?问题补充:我有项目部欠我的工资表,但是项目负责人没有签字,如果要申请仲裁机构起诉,我担心败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来证明我与项目部的劳动关系呢?

2019-05-02 06:4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书证。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名册、入职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等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 劳动者首先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之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出来之后,才能根据伤情申请劳动赔偿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六)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七)用人单位的自认;
  •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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