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公司其下的分公司工作了一年三个月,因为公司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现在已经离职了,还能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社保补交能主张吗?或者还有其他可以申请补偿的吗?

2019-05-02 08:3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需要举证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是重要证据,但是有时工资条没有公司的信息,单位不承认,还需要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现在提出应该在仲裁时效内。
    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一年或者6个月以上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半个月工资)的二倍。
  •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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