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因为我上了三天白班要开除我,我有十级工伤,公司违法吗

工伤索赔
2023-01-27 08: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10级后被单位开除不合法。工伤十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用人单位不能以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工伤期限的员工解约;如果工伤期限已经经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才能以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与员工解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可以随时解雇,而且没补偿金,其他理由解雇需要过了停工留薪期,而且要支付补偿金。工伤十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为是造成了损失而解除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工伤职工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应当适度予以赔偿。
    工伤职工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的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工伤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二个月工资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接工伤职工合同是否合法,均应安装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是员工的过错导致工伤,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开除的,但是也要补偿一定的补偿金。如果是公司的问题导致员工工伤,公司则不可以开除该员工。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的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工伤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二个月工资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接工伤职工合同是否合法,均应安装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是员工的过错导致工伤,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开除的,但是也要补偿一定的补偿金。如果是公司的问题导致员工工伤,公司则不可以开除该员工。
    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的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工伤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二个月工资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接工伤职工合同是否合法,均应安装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是员工的过错导致工伤,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开除的,但是也要补偿一定的补偿金。如果是公司的问题导致员工工伤,公司则不可以开除该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