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婚负债的分割:
1、一般由合法夫妻双方来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
债权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权债务来处理。
如果一方是个人负债,并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一方单方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