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1-27 12: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如下: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困难处境;
    4、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
    以上条件应同时满足。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股东提出公司解散的法定条件是: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主张解散公司;
    2、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
    1、申请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4、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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