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妈离婚了,户口在我爸那,现在不给我,我可以申请分户出来嘛?

离婚
2019-05-02 11:1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提供一个离婚分户申请书范文,以供离婚后的男女在迁户口时参考。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
    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写完了离婚分户申请书之后,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提交,一般为当地派出所。
  • 申请户口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 (一)夫妻要离婚,一方对另一方有家暴。
    (二)另一方可以带着证据,向一方户籍所在辖区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一审法院审理离婚案后,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即然有家暴的证据,一审就判决离婚。
    并且判决有家暴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四)如果有家暴的一方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会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一般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