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的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1-27 15:0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列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进行计算。而应税额则是个人当年的工资薪金总收入额减去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法律分析:对于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经济补偿金不超过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超过的部分,则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公式如下:
    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计税收入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龄,以及商数作为个人月工薪收入,这时候在减除费用那里扣除标准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相当于一个月的税款,再乘以具体的工作年限数,这样子最终能得到这笔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全部税款。
    如果实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那么就按12年去计算。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经济补偿金个税的计算是: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