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起诉离婚,23号开庭

起诉离婚
2023-01-27 15: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包括:
    1、起诉,一般由女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2、调解,开庭前能够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3、庭审,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能够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开庭是按以下流程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相互辩论;
    5、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起诉离婚开庭开几次
    1、起诉离婚开庭次数,需要根据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判定:
    (1)一般的离婚官司就是开庭一次;
    (2)特殊情况下可能就需要多次开庭了,而且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单独的规定离婚官司必须要开庭审理几次法庭才能做出判决结果的,所有的民事纠纷的开庭次数都是不确定的,在一审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多次开庭,但法庭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判决就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该如何走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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